发布日期:200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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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办正式发文,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等二十一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项目,批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beat365官方网站分别与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按照联合培养的方式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工作。
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旨在培养以实务为导向的高层次财会人才和注册会计师,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者。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即半脱产和在职学习),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入学考试采取笔(初)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初)试采取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面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将结合笔(初)试、面试、个人经历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察。
我院与厦门大学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确保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项目高质、高效、顺利的运行,为祖国高层次财会人才和注册会计师的培养做出贡献。